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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刚读书会|堕落的天使,在善恶的边缘了解人性|《路西法效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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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示:本文内容较长,因实验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内容可能会引起心理上的不适。

喜刚

读书会

在基督教中,大天使路西法是禁忌的名字。路西法是光之守护者,上帝最宠爱的天使,直到他挑战上帝的权威,带领一群堕落天使投身地狱,成为魔鬼撒旦。

被称为死亡实验的路西法实验,证明人在特定情境或氛围下,思维方式、行为方式、人的性格,都可以表现出恶的一面。人性中的“恶”是可以人为在特定情境下,或是直接由情境造成的。如同实验的名字一样,路西法实验也成为了一个禁忌。

邪恶心理学的来源:情境中发生的性格转换,那么邪恶是根深蒂固还是虚无易变?

现代心理学提供了另一种理解:特质、情境、系统,举几个例子:

美国小石城城郊社区爆发高中生枪械扫射,造成几十名学生和老师死伤。

一对英国学生会在购物中心绑架三岁孩童,最后还冷血杀害?

无数巴基斯坦和伊拉克青年男女会成为自杀攻击炸弹客?

二战时期,欧洲的普通人明明晓得极有可能被纳粹逮捕,危机自身和家人生命安全,仍然选择保护犹太人?

许多国家里的‘吹哨人’冒着个人损失的风险挺身而出,揭露当局者的不公正和不道德的行为。

对于以上问题,传统的观点(支持者大多拥有个人主义色彩浓厚的文化背景)会试图以病理学及英雄主义来解释。现今精神医学、临床心理学、人格与衡鉴心理学者皆倾向特制论,而我们大多的体制也基于法律、医学、宗教的立场,认为疾病、罪责、犯法应指向病者和罪者。

因此,面对以上这些问题,将以‘谁’的问题为出发点来了解这些事件:

‘谁’该负起责任?

‘谁’是罪魁祸首?

‘谁’应受谴责,

‘谁’又应得赞扬?

好像很难说的清楚。

于是,本书的作者津巴多作了一个邪恶的实验,让一群没有任何暴力、犯罪、心理问题的志愿者(当然有报酬的),随机分成囚犯和狱卒两伙人,再一个封闭的假的监狱里,模仿监狱生活,制定的规则很简单,没有暴力,没有违法,只是要求大家做好狱卒和囚犯的本职而已。结果不到两周,每个人都是性情大变,从善变恶,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作者所设计的监狱环境具有心理学强制力,诱发许多实验参与者做出强烈、逼真的反应,而且经常是病态性的反应。

狱卒们在意识到囚犯造反事件出现时表现出的支配强度及反应速度,也让我们非常惊讶。正如道格8612的案例所示,情境压力能如此迅速彻底地使这些大多数是正常、健康的年轻人屈服,这使我们相当吃惊。

当这些年轻人丧失了身份认同,持续服从于专制独裁的行为控制之下,并且被剥夺隐私权及睡眠之后,他们身上出现了波动、依赖及忧郁症候群,这相当类似“习得的无助感”的心里反应。(注:习得的无助感是指由于一再遭遇失败或惩罚,个人随经验学习到的消极屈从及沮丧感。特别当失败与惩罚是武断的,而不是偶发于行动者身上时更容易产生。)

在实验中的学生囚犯中,有一半人由于遭遇严重的情感及认知失调而必须提前释放。心理反应虽然出现短暂,在当时却十分强烈。

留下来继续进行实验的人当中,大部分人逐渐变得只服从狱卒的命令而不再思考,他们慑于气焰高涨的狱卒威权,而服从于他们一时兴起的各种不合理命令,举止变得死气沉沉,简直像“行尸走肉”。

在狱卒和囚犯深陷于“大染缸”中,受到强烈渗透影响之前,每个人都可说是“白布一匹”,没有人一开始就是坏的。染缸中的各种特质,包括角色、规则、规范、人物及地点的匿名性、去人性化的过程,服从命令的压力及群体认同等许许多多特质的综合,都构成在这行为脉络中运作的情境力量。

斯坦福监狱实验的教训和信息

斯坦福监狱实验及许多社会科学研究透露出我们不愿接受的信息:大多数人不得不面对社会力量的严格考验时,都会出现重大的性格转变。我们置身事外地想象自己的可能作为。然而一旦进入社会力量的网络中,想象自己的行为表现及实际能做的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斯坦福监狱实验号召我们捐弃“善良自我”能够打倒‘恶劣情境’的简化观念。正如情境感染相同处境的其他人一样,只有当我们承认情绪也有‘感染我们’的潜在力量,才能最完善地抗拒、避免、挑战及改变这类负面情境力量。

罗马喜剧作家泰伦斯说过:“凡出于人性的,必适用于我。”

这句话提醒我们时刻莫忘此—认识的重要性。

通过纳粹集中营狱卒、吉姆.琼斯的“人民圣殿教”的毁灭仪式,以及更近期的日本“奥姆真理教”仪式所造成的行为变化,这些教训一直重复地传达给人们。

而在波黑、科索沃、卢旺达、布隆迪及最近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种族灭绝暴行,也同样提供了有利的证据,证明人类会将人性及仁心屈服于社会力量,以及诸如战争征服、国家安全等抽象的意识形态借口。

无论人类曾犯下多么恐怖的暴行,只要处于正确或错误的情境中,这些行为就有可能出现在我们任何人身上。这样的认知并不构成邪恶开脱的理由,相反地,它使得邪恶民主化,让一般行动者共同承担了邪恶的责任,而非宣称邪恶是偏差分子或者是暴君的专利—邪恶的都是“他们”不会是“我们”。

斯坦福监狱实验最单纯的教训是告诉我们情境的重要性。社会情境在个人、群体及国家领导人的行为和心智运作上产生的作用力,远较我们能想象的还深刻。有些情境施加在我们身上的影响力非常大,可以让我们做出不曾更不可能预测得到的行为反应。

人若处在无法依循从前法则行事的新环境中,情境力量的影响最为显著。在这类情境中,惯常的报偿结构不同了,预期也被打破了。置身其中时,人格变项的预测力变得很低。因为他们的预测力依赖的是想象的未来行动估计,而未来行动则是以过去在熟悉情境中的典型反应为基础,但现在我们遇到的新情境并非如此,一位新狱卒或囚犯会这么说。

也因此,当我们试图了解自己或他人令人困惑的不寻常举动时,都必须以情境分析为出发点。只有以情境为基础的侦查工作无法解答谜题时,才采用天性式分析「基因、人格特质、个人病理学等」。

然而知易行难,因为我们大多数人都有强烈的心理偏见:“基本归因谬误”,使我们无法以这样理性思考。提倡个体主义的社会如美国及许多西方国家,逐渐习惯去相信天性的重要胜于情境。在解释任何行为时,我们过度强调人格的重要性,却低估了情境的影响力。

规定的塑造力量

斯坦福监狱实验中出现的情境力量结合了许多因素,这些因素单独而言并无特殊之处,然而一旦联合起来,就会发挥强有力的影响。其中一个关键特质就是规定的力量。规定是以正式而简化的方式来控制非正式的复杂行为。其运作方式是规则的外化,即制定什么是必需的,什么是可接受、可以得到报偿的,以及什么是不被接受并因此会受惩罚的。当时间久了,规定逐渐有了自己的生命,开始不受控制,并拥有合法的威权。即使规定不再适用、变得含糊不清,或是因为规定执行者的任意诠释而变化,规则仍然屹立不摇。

借着怪罪“那些规定”,我们的狱卒可以将加诸囚犯的大多数伤害正当化。举例来说,让我们回想一下囚犯在熟记狱卒和典狱长发明的17条专制规定时必须承受的痛苦吧!也请思考一下用餐时间进食行为的规定,二是如何被滥用来惩罚克莱416,只因为他拒绝吃下不洁的香肠。

有些规定可以有效调节社会行为,故有其必要;例如演讲者说话时观众必须聆听、驾驶遇到红灯要停车、不可插队。然而有些规定只是幌子,只为了掩饰创造规定或者负责执行者在支配的事实而已。就像斯坦福监狱实验规定一样,最后一条规定自然是关于破坏其他规定时的惩罚方式。也因此一定会有某个人或某个代理机构愿意并且有能力执行这类惩罚;在公共场所执行最理想,可以受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一旦规定成真

一旦你穿上制服并被赋予一个角色,我是说,一份差事,有人对你说:‘你的工作就是管好这些人。’然后你就会变了个人,不再扮演穿着休闲服的角色。当你穿上卡其制服、戴上眼镜、拿着警棍时,你就会真的变成狱卒,你会开始演起那个角色。那是你的戏服,穿上它,你就得照着剧本演。——狱卒赫尔曼

要解释戏剧化角色最后“弄假成真”的效应,英国的电视“真人实境秀”《乡郊大宅》(The Edwardian Country House)有个很棒的例子。

该电视剧从约800名应征者中选出19个人,在优美庄园里担任英国仆役的角色。根据剧中的时代设定,扮演管理仆役的总管一职的人,行为举止必须遵照严格的阶层制度,可是演出者却被自己能轻易变成专制总管这件事给“吓到了”。

这名六十五岁的建筑师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无法接受自己可以轻易对他管理的仆役施加绝对权力,“你突然明白你不用说话,只需要动根手指他们就会乖乖听话了。这想法很吓人——令我毛骨悚然。”。

而一位扮演女仆的女性,在真实生活中担任旅游信息处官员,她开始觉得自己像隐形人一样无足轻重。她描述她和其他人如何快速适应仆役的角色,她说:“我先是惊讶,然后就感到害怕了。全部的人都变得低声下气,我们很快学会了不要回嘴,而且觉得自己是卑下的。”

典型的情况是,角色和特殊的情境、工作、职务是相连的,比方说教授、门房、出租车司机、牧师、社会工作者或色情片演员都是如此。人处在某个情境时就会扮演某个角色——当他在家、在学校、在教堂,在工厂或是在舞台上时,所扮演的角色都不同。而通常处在“正常的”生活中时,角色就会被抛在一边。

然而有些角色会不知不觉渗透进入你的生活。这些角色不只是偶尔演出的剧本而已,它们会在大多数时候变成你。即便一开始我们只承认它们是人为的、暂时的、受情境限制的角色,但它们仍被内化成为我们的一部分。于是我们变成了父亲、母亲、儿子、女儿、邻居、老板、劳工、助人者、医治者、娼妓、士兵、乞丐及其他许许多多角色。

更复杂的是,我们都必须扮演多重角色,有些角色相冲突,有些则可能挑战我们的基本价值与信念。正如斯坦福监狱实验里的例子,当初一开始我们只是用“不过是个角色”来和真实个人做区别,但是当角色行为得到报偿时,却开始造成深刻的影响。

就像“班上的小丑”虽然赢得他无法用特殊学业表现得到的注意,可是接下来就再也不会有人认真看待他了。或者是羞怯,一开始时可以用怕羞来避免笨拙的社会互动,这时羞怯是一种情境式的笨拙,但是当怕羞的次数多了,原先只不过是扮演角色,最后却真的成了怕羞的人。

挫败感也是如此。当人们扮演界限僵化的角色,并因此赋予既定情境许多限制,像是限制什么行为才是适当、被期待及获得强化的等等,这时候人们就可能做出很糟的事来。当人处在“正常模式”时,会用传统道德和价值观来支配生活,然而角色的僵化性却关闭了正常模式中的传统道德和价值观。

角色分隔(compartmentalization)的自我防卫机制,允许我们在心智上接受相互冲突的信念与期待,让它们成为彼此分隔的密室,以避免争执。于是好丈夫也可以毫无罪恶感地演出奸夫的角色,圣徒可以是一辈子的鸡奸者,亲切的农场主人可以是冷酷无情的奴隶主子。

我们必须承认,无论如何,角色扮演的力量均足以形塑我们的看法,当一个人接受了教师或护士角色,他就可能会为了学生及病患的利益终其一生牺牲奉献。

角色过渡:从医治者变成屠夫

这方面最糟的案例是纳粹党卫军医师,他们的角色是在集中营囚犯中挑选出处决或“实验”的人犯。而在经过重新社会化之后,他们已经完全摆脱常态的医治者角色,完全进入杀人共犯的新角色当中。基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必须有所作为的群体共识,他们接纳了几个极端的心理防卫机制,以避免面对事实:身为犹太人集体屠杀事件的共犯。要理解这段复杂过程,我们必须再次提起社会心理学者利夫顿。

刚进入这环境的新医生,一开始一定会对他所见到的景象感到惊骇,他会问一个问题:“这里的人怎么会做出这些事?”。一个普通的答案就能解答一切:对他(囚犯)而言,什么是比较好的?是在粪堆里苟延残喘还是乘着一团毒气到天堂去?于是这个新人就会完全被说服了。面对严酷的生命现实时,大屠杀是每个人都被期待去适应的手段。

将犹太人灭绝计划塑造为“最终解决方案”的心理学目的有两个:“它代表着独一无二的大规模屠杀计划,而且从根本上把焦点锁定在问题的解决。”。于是它把整件事变成一桩有待解决的难题,任何手段只要是必需的,都可以来达成这个实用性目标。这样的理智训练,让同情与怜悯从这名医师的日常巡诊中完全消失了。

然而挑选人犯进行毁灭的工作是“如此繁重,和极端的邪恶又息息相关”,这让高等教育的医师们必须运用一切可能的心理防卫机制,以避免面对他们是谋杀共犯的事实。

对某些人来说,将情感与认知分离的“心理麻木”成了常态:而另一些人则采取精神分裂式办法,过着“双重”的生活。于是在不同时间里,同一位医师身上可以存在着残忍与高贵的极端特质,这必须召唤“存在于自我中两个彻底不同的心理丛结:一个是以‘普遍接受的价值’以及身为‘正常人’的教育和背景为基础,另一个则是建立在‘与普遍被接受价值极端不同的(纳粹:奥斯维辛)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才能做到。这些双重倾向日复一日地来回摆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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